游仙职教中心保安奖金考核措施
为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,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,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,提高保安服务质量,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,保证师生人身安全,维持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,特做如下措施:
一、 奖励措施:
在考核过程中,按工作岗位,上班状况、态度,责任心等,其基数有所差异。
二、处罚措施:
(1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0元:
1、说话、抱怨、推诿扯皮情节较轻等影响团结情节较轻;
2、不按规定着装,仪表不端情节较轻;
3、工作不细致,在领导及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;
4、工作不主动、迟到、早退5分钟;不按规定交接班;(含未填写交接班记录)
5、工作(岗亭、值班室及在放假分配的清洁区域)、居住场所不整洁卫生、秩序混乱,用电等铺张浪费不节约;
6、发生其他问题情节较轻。
(2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每次30元或30元以上:
1、保安之间打架、辱骂等影响团结情节较重;
2、指出问题后整改不力;
3、工作走消极、过场,失误,在领导及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;
4、工作期间离岗离位,睡岗;(首次扣30元,第二次加倍,第三次停岗,停发考核奖金)
5、发现问题不及时,重要情况不报告,酿成严重后果;(可处罚至停发考核奖、停岗)
6、联系不上,不能及时赶到指定地点;
(3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每次30元以上直至辞退:
1、迟到、早退20分钟以上;
2、不听指挥,不服从领导安排;(三次以上可停岗)
3、擅离岗位,不假出校;
4、在值班过程中不力给学校公、私财物造成损坏或丢失并做相应的赔偿;
5、旷工一天以上扣100元至200元或予以辞退.
6、私自将学生放出校门一次扣罚50元。如果学生出校造成严重后果,保安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。
6、凡因严重过失(含上级安全检查中严重失职给学校造成声誉影响和经济影响)被辞退者,只发给当月应得工资的一半。
说明
1、每位保安每个月的事假请假天数一般不超过1天,请假按月工资除以30元计算扣除,病假(县以上医院证明)非因公假按月工资除以60计算扣除。
2、保安必须爱护学校师生的财产,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师生的财物变卖或变相据为己有。
3、保安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警用器材,任何损坏的均照价赔偿,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;所发服装在被辞退或离职时必须将全部服装完好无损退回保卫科。
4、因为工作失误或故意,给学校、师生造成经济损失者,视情节予以赔偿,触犯法律者,学校将依法予以追究。
保卫科: 责任人:
2013年9月